資訊立法
- 應盡速通過資訊立法,成立部會層級之專責資訊主管機關,以有效整合政府資訊運用,推動資訊業發展,重拾資訊國力。
- 請學界產業界持續撰文發聲,營造社會支持資訊立法之氛圍。
- 請行政部會首長在觀念上宣導、行為上支持,由宏觀角度看待資訊對政府國力之影響。
政府大數據應用基礎建設
- 巨量資料的應用,應先鎖定要解決的問題,在決定使用之工具。
- 政府大數據之運用基礎,應配合資訊基本法訂定資料開放之法源依據,使公務人員放心。
- 政府應持續要求提供予大數據運用之資料品質,將資料應機密等級做分級,並統一提供大數據運用之基礎建設,供各界運用。
物聯網
- 建議成立國家及專責組織與計劃。
- 加強政府iot應用與創新 。
- 建立感測器相關規範標準、驗測編碼等機制以提升產業發展及應用。
資安
- 資訊健康化,健康資訊化。
- 統整國家級之資安組織。
- 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應納入資安風險評估。
金融科技
- 針對公部門接受民眾繳費服務,提高電子支付比率之相關誘因策略。
如:允許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支付所增加之手續費。 - 加強政府跨機關合作,優化施政績效。
如:提高運用電子支付的電子發票獎項和獎金,以提升電子支付比率
食安雲
- 運用電子發票追蹤食品履歷,並加強食品添加物及農藥使用管理。
- 食品健康化,健康資訊化,資訊透明化,透明稽察化,稽查驗證化。
共享經濟
- 建議政府採開放態度,讓網路新興商業模式試行,若可行後,再研擬相關管理法規。
- 透過共享經濟,活化政府閒置資源,並善用民間資源,促進經濟發展。
數位文創
- 文化創意化、創意產業化、產業商品化、商品價值化、價值極大化。
- 推動文創領域與科技領域結合, 從教育推動跨領域整合。
社會企業
- 政府應對社會企業有明確定義,系統化及制度化的認證機制。
- 改善投資環境,提供集資資源。
- 建立回饋社會公益及投資者的獎勵措施。
翻轉教育
- 建立標竿典範教學(尋找國家MOOCs)。
- 實作教學模擬教育。
- 數位課程內容與國際接軌。




